宿迁市淮河流域涝灾成因分析
发布时间:2007-01-29 17:08:12 作者: 来源:
   宿迁市地处淮、沂沭泗水系下游,介于东经117°56′至119°10′,北纬33°8′至34°25′之间,南邻淮安,东接连云港,北连徐州,西与安徽省交界。下辖沭阳县、泗阳县、泗洪县、宿豫区、宿城区,全市总面积8555平方公里,其中山丘区1060平方公里,占12.4%,平原圩区5128平方公里,占59.9%,湖泊水面2367平方公里,占27.7%,耕地面积659万亩。全市总人口526万人,2005年末地区生产总值达386.95亿元,财政收入25.85亿元。建国后,宿迁发生洪涝旱灾害计有30次,其中涝灾年份21次,较大洪灾年份有 8次。一年内有时先旱后涝,或先涝后旱,涝旱灾交替发生。究其原因,主要有以下几点:

    1、降雨量年内分布不均、年际变幅较大。
    宿迁市多年平均降水量914.9毫米,汛期降水量(6-9月)为596.2毫米,占全年65.2%。根据多年资料分析,境内汛期降雨量达到600毫米以上,或者年降雨量超过1000毫米以上,都极易造成雨涝灾害。如1963年、1971年、1974年、1983年、1987年、1990年、1991年和2003年,皆属典型的洪涝灾害之年。

    2、洪水出路不足。
    随着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的建成,淮河下游地区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,但如遇1954年型洪水,洪泽湖周边圩区仍需破圩蓄洪。淮沭河设计行洪流量为3000立方米每秒,但经实际洪水检验,难以达到设计标准。沂沭泗地区防洪标准仅20年一遇,下游主要泄洪通道新沂河行洪条件较差,行洪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,2003年汛期行洪4860立方米每秒时,沭阳站水位即达10.71米,接近1974年行洪6900立方米每秒时出现的10.76米的水位。随着韩庄运河、中运河扩大工程完成,骆马湖以上洪水流量加大,而骆马湖调蓄能力有限,下游洪水出路不足,遇大洪水时仍需启用黄墩湖滞洪区。

    3、排涝标准低,排涝动力不足。 
    宿迁市区域性河道的除涝标准一般达到3—5年一遇,少量达到10年一遇。全市现有洼地圩区面积2589.23km2,目前已圈圩建站2138.96km2,尚有450.27km2未圈圩建站。

    已圈圩建站的,由于主要农田水利排涝设施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六、七十年代,距今已运行三十多年,大部分老化损坏严重,尤其是乡镇及村级所管的泵站,平时维改造资金投入不足,泵站老化修更加严重。受涝时,部分地区因此无法开机排涝,有效排除涝水。泵站由于运行时间长,装置效率低,排涝模数一般在0.4-0.8立方米/秒/平方公里,部分地区仅有0.2-0.3左右。

    因此,在现有排涝状况下,一旦降雨集中或雨量较大,洼地圩区涝水很难排得出。

    4、洪涝并发,导致内涝严重。

    当上游洪水下泄,下游高水位顶托,若再受区域内较强降雨影响,区域排涝河道及沟渠水位必将上涨,极易产生较为严重的内涝灾害。典型的年份如2003年。

    宿迁市的一些洼地,如黄墩湖地区、新沂河沿线圩区、洪泽湖周边地区等洼地,因地面高程普遍较低,只要中运河、新沂河等行洪河道行洪或水位较高,这些地区的排涝工作就要受到一定影响,甚至发生洪水倒灌。

    5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,未能形成良性运行机制。

    宿迁市部分农田水利工程在产权制度改革中,未能形成良性运行机制。如洪泽湖周边地区小型机站、泵房、沟渠路等一部分被卖掉,权责不清,同时也无运行、维修经费来源,地方政府部门没办法有力组织起来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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